关于旅客个人行李进口的问题,贸易部长第7/2024号法规取消了最初在2023年贸易部长第36号法规中规定的旅客行李数量或价值的限制。 这样,旅客可以携带不受数量或价值限制的物品以及全新或非全新的物品。

 然而,关于进口关税和税收的规定,仍参考财政部长第 203 PMK.04/2017 号条例《关于运输设施乘客和机组人员携带的货物进出口规定》。 “对于旅客的个人行李,贸易监管部不再对物品的种类、数量和状况进行任何限制,但违禁品和危险品除外。 “对于旅客个人行李的进口,请参阅财政部长条例中关于进口关税和进口税的规定。”祖哈斯解释道。 贸易部长祖哈斯还表示,在第二次变化中,贸易部正在评估对几种遇到进口问题的工业原材料商品的监管。 第二个变化的实质是让工业原材料的进口变得更加容易。 

 在这种情况下,通过将几种商品的进口法规恢复到以前的设置,即经贸易部长第 25/2022 号条例修订的贸易部长条例 20/2021,该条例涉及 2021 年第 20 号贸易部长条例关于进口政策和法规。 该行业的原材料包括作为小麦面粉行业原材料的强化预混料。 此前,根据贸易部长第 36/2023 号法规,该商品只能由具有海关监管(边境)和进口批准 (PI) 文书和检验报告 (LS) 的通用进口识别号 (API-U) 持有者进口由 API-U 持有者和生产商进口识别号 (API-P) 监管,并在海关区域外(边境后)和仅 LS 工具进行监管。

润滑油原材料商品的进口规定也发生了变化。

 此前,根据贸易部长第 36/2023 号法规,提交进口批准书需要工业部的建议。该法规随后被返回给贸易部长第 25/2022 号法规,因此在提交 PI 时不需要工业部的建议。 除此之外,还取消了以LS文件形式进口润滑油原材料的要求,以便仅凭进口许可证(PI)形式的许可文书即可进行进口。 “由于我们热衷于保护国内工业,所有原材料都受到禁止和限制(lartas),因此一些商品的生产受到阻碍。 “因此,对于几种工业原材料商品,法规已返回贸易部长法规 25/2022,”贸易部长 Zulhas 补充道。

具体针对旅客个人行李的进口以及贸易部第 7/2024 号法规中规定的几种工业原材料商品的进口监管,该法规自法律和人权部颁布之日起 7 天内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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